机关党支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

发布者:机关党委发布时间:2021-10-13浏览次数:495

为落实教育部“对标争先”计划基层党支部“七个有力”要求, 夯实机关党支部建设, 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等党内法规、 《南京审计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标准》《南京审计大学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(试行)》 等学校文件精神,结合机关党委实际,制订本实施办法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,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坚持党要管党、全面从严治党,突出问题导向,坚持从严从实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总结梳理党支部党建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、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,找准破解难题、推动工作的有效思路和措施,不断提升机关党建质量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。

二、述职对象及方式

(一)述职对象。 

机关各基层党支部书记。

(二)述职方式。

述职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 每次述职确定 8 至 9 个基层党支部进行现场述职,其他党支部进行书面述职。 3 年内实现现场述职评议全覆盖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述职评议考核于次年 1 月底前完成。

四、 主要内容

(一)落实党支部建设方面;

(二) 落实推进中心工作方面;

(三) 落实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方面;

(四) 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方面;

(五) 落实联系服务群众方面;

(六)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。

具体内容见《南京审计大学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(试行)》。

五、考核程序

(一)撰写书面报告。各党支部每年度 12 月份对本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, 党支部书记要按照述职内容撰写述职报告, 主要分为履职尽责基本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、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主要措施三部分, 一般不超过2000 字,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,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,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,注重用数据、事例说话。

(二) 现场述职评议。 机关党委组建由机关党委班子、支部书记、普通党员代表和党建业务专家组成的评议专家组,召开述职评议现场会,听取部分党支部书记述职汇报,对支部工作进行现场点评,在此基础上专家组依据《机关 2021 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表》 评分标准对支部工作进行打分。 各党支部书记以 PPT 方式述职汇报,汇报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。 其他党支部根据其书面报告,由评议专家组按照同一标准评价打分。

(三) 综合评价确定等级。 机关党委依据述职测评结果,结合日常掌握情况,对党支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形成综合评价意见,并按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合格”、“差”四个等级作出总体评价,其中“优秀”“良好” 比例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60%。

(四) 评价结果运用。 综合评价结果向各党支部书记反馈,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。 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,予以表彰奖励。对于获得优秀等第的党支部,在上级党组织开展的有关党内评比表彰工作中,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,机关党委优先向上级党组织予以推荐。对于考核等第为不合格,或者虽然合格但得分较低、排名较为靠后的党支部书记,机关党委要谈心谈话或提醒谈话,督促改进和提高工作。 探索将综合评价结果与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相结合。

(五)抓好整改落实。各党支部要对自己查摆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,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,并列出问题清单、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,逐项抓好整改落实。

六、其他

(一) 党支部近三年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被评定为优秀及良好等级: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突出问题,造成严重影响的;党支部成员出现违法违纪、违反八项规定精神、师德师风等问题的。

(二) 本办法生效日期为正式发布日期。

(三) 本办法由中共南京审计大学机关委员会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