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南京审计大学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
发布者:机关党委发布时间:2021-10-13浏览次数:418

机关党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、引导群众、组织群众、团结群众,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决定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,在所在单位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。主要职责如下:

1.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,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。

2.与行政领导共同对本单位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工作负责。

3.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,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
4.加强机关党委的思想建设。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,制定党员教育计划,多途径、多形式开展党员教育活动,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。

(1)组织好本单位职工的政治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,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以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决定。

(2)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,紧密结合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,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为学校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。

(3)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。加强师德建设,开展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。

(4)加强队伍建设,全面提高其政治与业务素质。

(5)帮助一线职工解决实际困难,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,做群众的知心朋友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。

5.加强组织建设,定期召开分机关党委委员会。健全党内生活制度,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,丰富党组织的活动内容。严肃党的纪律,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,拓宽党内民主渠道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(1)加强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提高领导班子整体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。根据学校党委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,向学校党委提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建议;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对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、考核;会同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推荐、选拔、培养、教育、管理。

(2)加强所属党总支的建设,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和具体工作的指导。督促党支部按年度计划完成工作;检查党支部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、决定的情况;认真分析、研究党支部状况,有针对性地指导党支部开展活动;总结和推广先进党支部的工作经验。

(3)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方针和有关规定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有计划、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,确保新党员质量。督促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工作。

6.认真学习、贯彻党的统战政策,做好民主党派人士、无党派人士和知识分子工作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,努力营造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,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
7.关心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,配合离退休工作部解决好他们的有关问题和困难。

8.领导本单位的工会、共青团等群团组织,保证教职工大会(代表大会)充分发挥自身作用,支持群团组织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,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。

9.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
10.承办上级党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