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审计大学机关党委党总支工作职责

发布者:机关党委发布时间:2021-10-13浏览次数:346

一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协同机关党委认真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,团结和带领总支全体教工,完成总支各部门所担负的工作任务。

二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通过加强党员教育,强化全体党员“四个意识”,树立“四个自信”,推进党员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地位。

三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。组织党总支教工的政治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,制定党员教育计划,多途径、多形式开展党员教育活动,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权力观、事业观。

四、指导所属各支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、服务,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,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。

五、动员、督促各部门密切联系群众。坚决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以及江苏省委、学校相关规定,经常了解群众诉求,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权益。促进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。

六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,坚持廉洁自律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对各支部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决议以及工作、学习、思想、作风、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
七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,坚持集体领导、民主决策,分工合作、共同负责的基本原则,改进和创新党组织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。

八、讨论审议党总支党员发展、干部考核、选人用人、年度评优、党内奖励表彰申报、重要工作计划、制度建设等“三重一大”事项。

九、关心、指导机关分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,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了解和关心职工生活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要求。

十、完成学校党委交办机关党委的其它工作。